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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大安區龍安國民小學

公告彙整

轉知「115年度臺北市金鑽獎優良志工獎勵暨臺北市115 年志願服務終身成就獎」,請於115年7月10日(週 五)前報名申請績優志工、志工團隊、志工家庭及高齡志工。
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
說明:

一、依據本府115624日府授社工字第1153100758號函辦 理。

二、本案獎勵對象如下:

()「優良志工金鑽獎」:本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屬及 經其合法備案之民間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所屬之志工,持 續參與本市志願服務工作滿3年,且服務時數達600小時 以上,未曾得過本獎項,亦無刑事案件紀錄判決確定且主動積極以創新服務方法,對提昇志願服務品質及形象 有具體成果者。

()「優良志工團隊金鑽獎」:本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 屬及經其合法備案之民間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所屬之志工團隊,成立滿3年且團員人數達20人以上,投保志工意外保險率達100%且志願服務紀錄冊領冊率達100%,具有健 全之組織功能與完備之教育訓練,且在服務績效,團隊精神及特殊貢獻等項目有顯著績效者。

()「優良志工家庭金鑽獎」:2人以上志工具有血親、姻親 或同居共財親屬關係,於本市擔任志工皆滿3年以上且服 務時數皆達600小時,領有志願服務證及志願服務紀錄冊並有具體服務優良事蹟者。

()「志願服務終身成就獎」:志工滿65歲後(民國5012 31日前出生者)從事第1筆志願服務時數起算,至少滿 5年以上,且未曾獲本獎項。志工於推薦單位至少服務滿 150小時且服務總時數滿600小時以上;服務總時數可併計於不同單位之服務。

()受推薦志工於同年度「優良志工金鑽獎」、「優良志工 家庭金鑽獎」及「志願服務終身成就獎」僅能擇一獎項 推薦。

三、本獎勵採線上申請,請於115710日(週五)前將相關資料交至輔導室學資組。

四、有關臺北市志願服務獎勵辦法、金鑽獎優良志工獎勵計 畫、志願服務終身成就獎徵選計畫、各獎項推薦表(優良志工、優良志工家庭、優良志工團隊及終身成就獎)及優良志工團隊金鑽獎書面報告指標等相關表件電子檔請至本 市志工管理整合平臺/訊息公告/最新消息處下載運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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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14') }} 1786-07-11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7-08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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