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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大安區龍安國民小學

公告彙整

115學年度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計畫

{{ $t('FEZ002') }} 幼兒園|

(一)實施對象:設籍臺北市且須有家長或監護人至少1人共同
設籍,年滿5足歲(109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出生),
具資優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者。
(二)申請方式:
1、由家長或監護人依規定時間至「臺北市未足齡兒童申
請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安置系統」完成線上報名資料
填寫,並自行下載列印相關報名表件。
2、請家長或監護人攜帶戶籍證件(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有
效之戶籍謄本)及相關報名表件至各行政區承辦學校
特教組繳驗後完成報名手續
115學年度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計畫,請至下列連結查閱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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