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體育組|
說明:
一、依據臺北市政府體育局112年11月20日北市體產字第1123033724號函辦理。
二、天母運動場區網球場113年度保留43天公益使用天數,即日起至12月4日受理申請,如有使用需求,請將相關申請資料各一式2份郵寄(請以掛號寄送,郵戳為憑)至本府體育局運動產業科(10553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4樓,信封正面請註明申請臺北市天母運動場區網球場113年公益使用天數),逾期恕不受理。
三、相關表件電子檔已公告於該局網站之最新消息(網址:https://sports.gov.taipei/),請逕下載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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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11-2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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