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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大安區龍安國民小學

輔導室公告

轉知衛生福利部指導及補助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主辦中華民國第23屆「志願服務獎章」一案。
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557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50045940號函 辦理。

二、旨揭獎勵頒授對象:

()全國各機關、機構、學校、法人及經政府立案團體領有「志願服務紀錄冊」之志工。

()熱心公益,慷慨解囊,踴躍捐獻志願服務經費之社會人士。

()實際參與志願服務,有特殊顯著貢獻,普獲推崇,且有具體優良事蹟足供佐證者。

三、本案推薦日期自11561日起至115630日止,以郵戳為憑,逾期或所送表件不全者概不受理;推薦表一式10份(正本1份、影本9份,請自行影印),連同候選人相關資料1份一併掛號寄送: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40 11樓中 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。

四、本案頒授要點及申請表件電子檔請至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志 願服務協會網站(http:/www.vol.org.tw)-「資分源享」下載。如需聯絡或詢問,請逕洽主辦單位承辦人員林 小姐,電話:(022391-7766

五、檢附中華民國第23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1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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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5-19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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