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訓育組|
一、依據115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重點摘要如下(詳如附件計畫)
(一)比賽資格(每校各類別之各組別限各報名1隊;各組別不得跨校組隊或跨學段組隊)
1、臺北市立案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(含外僑學校,不含特殊學校):符合各比賽類別及組別之參賽資格者,均得報名參加初賽,不得越區報名。
2、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:依據「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」第18條規定「依本條例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之學生,未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取得學籍,得由辦理實驗教育之申請人造具參與實驗教育學生名冊,報請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發給學生身分證明者」,均得報名參加初賽。
3、特殊學校、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海外臺灣學校:得依照各比賽類別及組別,逕向決賽主辦單位報名參加決賽。
(二)比賽組別
1、高中職組: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高中及高級職業學校(含完全中學高中部、進修部),或五專一、二、三年級,或七年一貫制大學一、二、三年級。
2、國中組:經政府立案之公、私立國中,含高中附設國中部、完全中學國中部、進修部。
3、國小組:經政府立案之公、私立國小。
(三)報名日期:校內收取報名表時間為115年9月11日(星期五)9:00至9月17日(星期日)23:59止。
已線上報名的學生與家長務必來電通知訓育組張老師(02-2363-2077分機723),以便校內線上審核後完成報名手續。
(四)報名方式
1、一律先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登記報名,未上網報名者不得參賽。
2、請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,於上網報名時請逐欄、逐項填寫,由各校承辦人彙集資料,備妥學校核章之報名表及報名合併檔(由報名清冊、參賽者名冊、劇本授權書及參賽劇本切結書4個檔案組成,請依序合併為1份檔案)於115年9月21日(星期一)下午11時59分前,上傳至系統,逾時不予受理。
(五)報名資料
1、登記報名應上傳資料
(1)報名表一式1份(需經學校核章)。
(2)報名合併檔1份:由報名清冊、參賽者名冊、劇本授權書及參賽劇本切結書4個檔案組成,請依序合併為1份檔案。(需經學校核章)
2、劇本(含大綱)及語譯上傳:請於請於115年11月9日(星期一)上午9時至115年11月13日(星期五)下午4時前將合併之電子檔,於報名系統上傳。
(六)比賽日期、地點及報到應繳交資料
1、比賽日期:115年12月9日(星期三)至12月11日(星期五),視報名隊伍數量安排彩排及賽程,詳細日程於領隊會議另行發布。
2、比賽地點: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。
3、報到時應繳交資料
(1)「參賽者名冊」1份:報名時需先填報預定參賽學生人數,報到當日再提交參賽者名冊(含參賽者與候補者個人照片,以近期6個月內照片為原則,並蓋妥學校印信),未提交者,應至遲於演出前補交,否則視為未完成報到手續。線上報名表學生人數與報到當日提交之參賽者名冊不同時,以報到當日參賽者名冊為準。若參賽者名冊未蓋妥印信或內容需補正者,應於當天比賽結束前完成補正,否則該團隊之比賽成績不予計分。
(2)劇本(含大綱)及語譯(倘非國語、臺灣台語之劇22 本需翻譯為白話文)紙本1式8份及電子檔1份:以供分送評審委員及大會參考,並應於報到時提交(報到現場提供可存取隨身碟之設備,供各隊提交電子檔)。
(七)領隊會議時間訂於115年11月3日(星期二)辦理,相關資訊將另函通知,本局同意核予參與人員公假(派代)。
三、本次競賽相關訊息請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(https://www.tpcityart.tp.edu.tw)查詢及下載(登入帳號:學校代碼,第一次登入預設密碼:!Art2026加上學校代碼,其他相關事項請參考系統研習課程,因涉學生權益及個資,請各校承辦人員務必妥善保管帳號密碼),並請貴校將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址連結公告於校網,善盡訊息公告周知之責任。
四、為維護比賽公平公正,學校逾時報名或上傳報名資料不完整,致使學生權益受損者,經查證係學校行政疏失屬實,將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行政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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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9-0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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