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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大安區龍安國民小學

學務處公告

轉知「資源回收再利用法」業奉總統115年6月17日華總一義字第11500056451號令公布修正全文條文,並將名稱修正為「資源循環推動法」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衛生組|

一、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115年6月29日北市環資字第1150128867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修正條文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867號(詳見總統府網站https://www.president.gov.tw公報系統)。
三、檢附環保局函、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正條文各1份 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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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7-02|

{{ $t('FEZ005') }} 56|